湖北省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工作
2022-07-05 14:20:41 浏览:2245次
湖北省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工作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布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02】16号)(以下简称16号通知),湖北省将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清理整治工作。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重点为湖北省内高校在省内外开设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省外高校在湖北省开设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16号通知重点强调,将重点排查高校是否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将校外教学点建设、专业布局调整、 人才培养方案等重大决策纳入学校党委常委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是否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施归口管理,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有无管理失控,放任突破教学质量底线等情况。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将分为三阶段执行: (一)梳理排查阶段(自发文之日—10月31日)。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教职成厅〔2022〕1号文件精神,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专门工作小组,严格对照清理整治重点内容的六个方面对所有校外教学点逐一核查,找准问题,查明真实状况,摸清其在读学生情况,甄别不符合设置要求、质量低下的校外教学点。 (二)集中整改阶段(11月1日一11月30日)。各高校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进行全面整改,不打折扣,确保办学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校外教学点存在的问题,结合下一步学校对校外教学点的布局考虑,按照符合条件保留、整改后保留、过渡、撤销等4个类别确定每个教学点清理结果。对拟整改后保留的,要落实办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对计划过渡和撤销的,要加强风险预判,认真制定风险防控预案,与合作方依法依规协商,妥善做好在籍学生后续的学习支持服务,确保平稳、有序退出。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各高校要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三)监督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校提供的清理整治情况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核查,适时开展实地抽查。对落实清理整治工作不力,搞形式整改、敷衍整改的高校,将约谈学校负责人,并采取限制招生专业、限制校外教学点设置、减少招生计划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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