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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应考提醒高考生请记好,考试不要带手机

2013-05-16 11:05:00 浏览:9812



201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开考,昨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结合教育部和我区提出的考务工作新要求及历年考生常遇问题,发布多项考生应考注意事项,呼吁考生留意细节,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
提醒1: 万一丢失身份证不用慌
   从2013年起,我区普通高考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若考生在考前不慎丢失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补办;若在考试当天丢失,应立即联系考点负责人,经身份查验后进行应急处理。
   据了解,针对考生丢失准考证、身份证的特殊情况,我区要求各相关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及各市制订的应急处置预案,通过考生指纹信息验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时已事先采集)、派出所开出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等多种渠道,科学、严格地验证考生的真实身份,只要能够确认考生真实身份,就可以让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今年,我区下拨专项资金,按照统一标准配备手持身份识别设备(集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器和指纹识别器),供各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对考生身份信息进行排查或抽查。
提醒2:只有这些物品能带
   我区今年进一步明确,考生可携带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入场,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尤其要注意的是,今年广西不再允许考生携带钢笔和圆珠笔进入考场。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往年经验,相较于钢笔、圆珠笔的书写笔迹,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的书写笔迹的扫描效果更清晰,更适宜于网上阅卷。因此要求考生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不要再携带或使用钢笔、圆珠笔。
提醒3:带手机未使用也算作弊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若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或者“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即使仅“携带”而未“使用”设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若考生“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避免因粗心、疏忽而违规。
   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有线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提(掌上)电脑、任何形式的计时器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都严禁带入考场。
  今年,我区每个高考考点都配备了金属探测仪,用于检查考生、监考员等涉考人员可能携带的违禁物品,以防范和打击利用现代化通讯工具作弊的行为,同时也防止涉考人员误将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引起无意违规等不必要的麻烦。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携带的物品及考生身上有可能放置通讯工具的部位等。如果金属探测仪发出了报警声,考生不必紧张,检查人员将询问考生并要求考生解释、出示相关金属物品,只要此时能做出合理的解释,检查人员不会刻意为难。但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行为表现异常、有疑似作弊行为的考生,检查人员在该场考试结束后,可安排对其另行检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有关人士表示,违禁物品检测工作将遵循人性化管理的原则,整个过程会特别注意保护考生的合法权利,避免检查引起争议而使考生产生紧张的情绪,考生不必过于紧张。
提醒5:汗液接触条码或影响机器识别
   招考院还特别提醒考生,勿损坏弄脏答题卡,贴条形码前,考生要核对条形码上打印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本人的相符。考生还要注意不让条码接触液体特别是手上的汗液,以免影响机器识别。
   考生不能将答题卡弄脏、撕破、折叠、弄皱,不能过度用力填涂致使答题卡戳穿、填涂点下凹,不能在矩形框以外答题、写字、做记号,否则容易造成答题卡无法阅读或阅读后出错而影响考生成绩。
201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开考,昨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结合教育部和我区提出的考务工作新要求及历年考生常遇问题,发布多项考生应考注意事项,呼吁考生留意细节,做好充分的考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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